小学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
小学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委、市委和新津县关于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切实保护全县师生的合法权益,彻底铲除重大治安隐患,着力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新津县教育局关于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的决策部署,大力实施专项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统筹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反腐败斗争和基层组织建设,依法严厉打击扰乱、影响学校正常工作秩序和育人环境的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坚决查处为黑恶势力提供庇护的公职人员,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力量,坚决贯彻环翠区教育局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二)坚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推进反腐败斗争相结合。有效整合资源,依法严厉打击扰乱、影响学校正常工作秩序和育人环境的黑恶势力,对有校园欺凌行为的人员“零容忍”。
(三)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注重发现日常管理防控漏洞、薄弱环节和制度规范空白短板,建立健全打击防范涉黑涉恶犯罪、校园欺凌等长效机制,着力完善制度体系。
三、目标任务
创建平安校园,从根本上改善校园周边环境和治安状况,增强师生安全感,提高社会满意度。为新时代全县教育又好又快发展,营造浓厚氛围和良好环境。
四、组织领导
成立XX小学“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全体中层干部及全体班主任
“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指挥、协调学校“扫黑除恶”工作,保障师生合法权益。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安保主任王德伟负责日常事务,联系电话:13408540341
五、工作重点
校园扫黑除恶工作重点是:
(一)侵占学校公用财产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非法侵入学校扰乱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侵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
(三)在学校周边敲诈勒索学生财物的违法犯罪行为;
(四)体罚、虐待、性骚扰等侵害学生的违法犯罪行为;
(五)校园欺凌行为;
(六)干扰、阻挠学校建设等违法犯罪行为;
(七)各类非法“校园贷”及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
(八)各类非法宗教、邪教活动等违法犯罪行为;
(九)学校周边摆摊、设点、占道经营,校内外出租房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情况;
(十)加强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工作,防止他们被黑恶势力唆使,充当黑恶势力的马前卒;
(十一)其它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及其“保护伞”。
六、主要措施
(一)强化政治攻势。充分利用滚动字幕、班级群广泛宣传,动员发动广大师生、学生家长、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壮大声势,营造氛围。
(二)广泛发动群众。鼓励师生踊跃检举揭发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参与斗争的积极性。德育处切实加强法制教育,增强师生法制观念,摸排问题学生情况,加强对在校学生的管理,防止问题学生拉帮结派或被黑恶势力教唆利用。
(三)抓牢安防建设。后勤处加强保安和门卫的管理,全面落实人防、技防、物防等各项措施。严格执行门卫值班、出入来访登记、巡逻等内部安全管理制度,严禁闲杂人员和精神病人进入校园。学生上下学时段,所有校级领导、中层干部及安保人员在校门口值班,后勤处同时要与社区综治、兴义派出所公安等部门密切联系,加强对校园周边环境的整治力度,坚决彻底地整治学校及周边环境的各种安全问题,确保学生上下学时段校园门口及主要路段有人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所有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遇到重大突发事件或意外紧急情况,要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并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应对。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2月15日召开全体班子会,传达新津县教育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深,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上突出位置,列入重要日程,勇于担当,敢于碰硬,加强督查。
(二)严格落实责任制。德育处重点进行安全教育和防欺凌教育工作,每月按时做好每月排查和信息汇总记录。总务处重点做好校园周边、安保值班、五类风险排查、日常安全排查工作,做好记录及各类台帐,每月将汇总上报到新津县教育局安全科。教导处负责校园网防欺凌及扫黑除恶各类公示及校园电子屏幕的宣传。
(三)强化工作保障。各处室负责人要高度重视,立即排查整改相关工作,要确保过程性档案齐全,对专项斗争思想不重视、工作不作为的同志,党支部书记将预约谈话,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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