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假调休制度
请假调休制度
1. 不迟到早退。迟到每五分钟扣一半的月勤奖,也可用半小时的调休冲。
2. 调休:半小时起签,在安排好工作的前提下才能调休。
3. 看病:原则上空班就诊,每月有两次共四小时的看病时间。50岁以上每月8小时。
4. 病假:病假须有病假单。不能来园上班,须想办法交出备课簿及课前准备物品,并及时告知园长以安排人员代课。病后继续看病,须在病假期内就诊。请病假要影响浮动部分的工资。
5. 公假:除园方安排需要,幼儿园原则上没有公假。国家规定的公假不影响工资但影响学期全勤奖。
6. 事假:须事先征得领导的同意,擅自离岗做旷工处理。请事假要影响浮动部分的工资。
一、指导思想
充分调动教师积极性,体现人本化与制度化管理的优势结合,在激发教师工作热情的同时规范学校管理,以实现教师个人和学校的共同发展为最终目标。
二、实施办法
教师要为人师表,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努力工作决不擅离职守。不无故迟到、早退、中途不离校,因事临时外出,须向本办公室室长请假。
(一)、请假手续规定如下:
教师因病因事请假,一律到校长室办好请假手续(特殊情况允许电话请假)。一周以内由校长室审批,一周以上由校行政会议审批。
(二)、请假的种类和期限
1、事假:教职工确有重要事情必须请假者,可给予事假,但严格控制,请事假的老师必须先用完本人调休方可继续请假。
2、病假:因病不能坚持工作,必须请假休息或住院者,可给予病假。病假一般情况下必须出示医院开具的书面证明及病例记录(特殊情况除外),经学校审批同意方为有效。
3、婚假:教职工婚嫁十五天(含双休日),但考虑到教师工作的特殊性和学校正常教学秩序,鼓励教师提早上班。
4、丧假:教师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公婆)病故,可给予丧假三天。双方的其他亲属病故,可给予丧假一天,如在外地,可根据路程远近给路程假。
5、产假:正常产假90天,难产假增加15天。产假前后因身体原因需请病假者,持医院证明并按病假计算。哺乳期上下午分别有半小时的喂奶时间。
6、教师因公外出,一天内自行调好课,超过一天调出一天课务,其他由教导处安排代课。(特殊情况可经校长室审批由教导处安排代课)
7、教师学历进修,一般不允许占用上班时间,占用上班时间的需持书面通知报学校同意后方能请假。(不作事假计算,但课自行调好,报校长室)
(三)、关于调休
1、教龄XX年以内教师,每学期可调休1天。
2、教龄10—20年教师,每学期可调休2天。
3、教龄20年以上教师,每学期可调休3天。
调休必须提前一天告知校长室,调休期间课务由本人自行调出。
(四)、关于旷职
学校一切工作人员都应是学生的表率,要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凡是不经请假擅离职守,请假未经批准或过期不办理续假手续者,视以旷职论处(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履行请假手续而造成旷职者除外),除扣发教师考核奖外低聘或解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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